设为主页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客户服务条款
发布日期:[08-02-14 10:46:37]


3 、只有我们在收到客户余下的款项后,我们才会将最终稿传给客户。标志设计以电子邮件、msn、QQ的方式提交,应用型设计套餐以快递方式提交。
4 、当稿件经客户确认最终完成时,这时表明客户须将余下的款项结清,此付款的权利的产生并不需要得到客户的认同。

六、 关于100% 满意服务
1、我们承诺为您委托的标志提供无限次的修改,直到您满意为止。我们没有为客户提供有关互联网技术支持的责任,如果你不能提供有效正确的电子邮件或不具备上网条件时,我们有权随时停止你的设计任务。
3、如果我们不能在订单确认的最后日期上提供设计稿件,将会全额退回设计费用,并且将所设计稿所做到的最后一稿完全免费赠送给客户。

七 关于印刷及显示差别
我们不承担在电子版上设计稿件的最终颜色与客户自行印刷后出现颜色偏差的责任,事实上,由于颜色的构成原理及印刷厂的设备等多种因素,电子版上的颜色与印刷颜色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偏差。
由于软件及硬件的原因,我们不能保证设计稿件在我们这里所展示的颜色与在客户或其它的电脑上展示的颜色完全一模一样。事实上,由于显卡及显示器等诸多原因,不同的电脑上看到的颜色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细微差别。

八 关于商标
1 、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我们建议你在商标设计之前,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做商标名称的中、英文查询。对确认的设计标志及时注册,注册周期为18-24个月
2 、我们不承担因为客户提供商标名称时所造成的任何法律问题和损失。
3 、如客户在商标注册时出现有图形近似情况而不能注册时,我们负责免费重新设计但不承担因近似而不能注册带来的任何法律问题和损失。

九 关于信息资料的保密
客户向我们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及设计信息)都将会得到保密,我们承诺绝不将客户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果客户与我们对此条款中的某些部分有不同的理解或由此引起的纠纷,双方同意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共同解决。

9 7 3 1 2 4 8 :
 

首页|公司介绍|服务项目|服务客户|品牌文化|画册设计|视觉VI|包装设计|展览展示|商业摄影|企业专题|网站建设|户外广告位|留言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平面培训
Copyright © 2011 泰安市东方红广告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备案序号:鲁ICP备06010760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3号 | 邮 箱:addfh@163.com
办公室:0538-6997388 | 设计部:13335280988 | 策划部:0538-6311688 | 服务部:13854808166